近日,郑州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命名表彰郑州市2012年度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结对帮扶先进单位的决定》(郑文【2013】49号),公路港集团榜上有名,荣获201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公路港集团狠抓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以创建文明单位为载体,采取多项措施,充实创建内容,完善创建措施,提高创建水平,经过不懈努力,获得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形象,在集团内部掀起了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新高潮。
公路港集团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巩固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努力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向更高水平,为加快推进公路港集团跨越式发展、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